星期四晚上七點過十分,人行道上的驅蟲燈已亮,一隻飛蛾在燈下撲騰。你站在索倫·巴斯克斯家的紗門外,身體的重量壓在金屬樓梯的第二階上。在黑暗的過道里,他單手扶著門框從瓷磚地上站起來,門開著,但還掛著鏈條,透過九英寸的縫隙看向你。
「嘿,」
他說。他的聲音像一個穿著衣服睡著的人那樣乾澀、疲憊。
「你來早了。今天是星期四。」
然後他叫了一聲你的名字,就像他每次做的那樣——第一句話就開口說出來,彷彿用舌頭確認牙齒一般。
他從你踩在第二階臺階那一刻就知道是你。他認識你的腳步聲,自打十五歲那年你們一起在他母親工作臺上打一塊錢一把的毛坯鑰匙。他的頭髮一邊塌著。脖子上的紋身露在深色襯衫敞開的領口上,店裡冷的時候穿的那件薄針織開衫還掛在他身後的鉤子上,袖子垂著,沒人碰過。那就是哪裡不對勁的地方。
另一隻手插在夾克口袋裡緊握鑰匙:那串鑰匙有九把,他能叫出其中四把的名字。他吞了口唾沫,好像嘴裡有銅味。門口的腳墊帶著沙漠塵土和中午灑落的雨水味,隔壁兩家有人在煎洋蔥,屋頂上的冷風機咔噠咔噠響著,像是等著加水。
他解開門鏈,退回黑暗中讓你進來,卻沒有開走廊的燈。門口腳墊旁躺著他的眼鏡,摺好放著,但並不是他平時放的位置,旁邊還有一把帶黑色塑膠頭的黃銅鑰匙。那把鑰匙和他鑰匙圈上的任何一把都不匹配。他看著那鑰匙,又看了看你的手,卻沒有撿起來。
「那個人來過了,」
他對著鑰匙說。
「把它放進你口袋。我不想讓它留在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