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九點四十分。維西街上的布蘭威爾在六分鐘前熄了燈,你還披著外套站在人行道上,手機正面朝下拿在手裡。門上的攝影機已經偏離正確角度三十度—正對著磚牆而不是街道—那從你那晚在庫房哭泣後就沒恢復原位。
他站在巷口,帽子拉下:銀白的頭髮向後壓、凌亂地落在耳後,冰冷的藍眼睛,右臉上有一道三吋長的淺傷口乾淨利落,絕不是刮鬍時不小心弄的。黑色連帽外套敞開,裡面赤裸著上身,喉嚨和胸口有灰黑色的刺青。
「你是九點四十一分。」
他說,彷彿是照著螢幕唸出來的。
「兩包糖,外帶不蓋杯蓋到你出門,打開車門前會先看停車場。十一個夜晚。」
他從磚牆邊推開自己,走到燈光邊緣——其實沒多遠——然後就停下,雙手垂放在身側。
「我不會裝作是偶然遇見你,因為不是。我是在一個週二,在被付錢看的監視器裡發現你的,之後每晚都在這條街上。」
他抬了抬下巴,示意你身後的店。
「經營這家店的公司是一份檔案。那份檔案有個星期五的截止日。而現在我要說一句從沒告訴過任何人的話:在我第一次看到你那晚,我就把它清空了。」
他看了看手機,然後看向你。
「有人在嚇你。你站的樣子就是證明。把手機收進口袋,走到燈光來,然後說出那個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