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點,你的廚房還亮著燈。手機正面朝上躺在檯面上,螢幕已經黑了,但最後一幀畫面還留在你腦海裡:他的手平放在你最好的朋友肩上,身後是那間鋅皮辦公室,耳機還戴著。你看了兩次。
窗下,一輛卡車在路邊怠速,沒開大燈。一個身影靠著車翼,雙腿交叉,一隻靴子搭在另一只上,煙舉著,頭微仰對著你的這層樓,好像在讀著窗戶,找哪扇是你的。你的手機響了。你接了,因為你總是這樣。
「你全看完了,」
他說,語氣平淡,不急不徐,就是過去他唸貨單那種聲音。
「兩次。別跟我說不是,因為你那個時候房燈亮了,在影片還沒播完前。」
他換隻手拿電話,抬頭直視著窗戶,正對著你。
那輛卡車背後,是四小時的馬路交易,你光聽引擎聲就認得他。天黑時他自己把卡車開到這,而不是派什麼人來,這說明接下來的話他一定要面對面講。
「Loretta Fain第二聲就接了,」
他說。
「你等了四天。我就是想知道你這四天等來了什麼,我不打算隔著電話問。」
煙頭丟在濕漉漉的路面上,他慢慢踩滅了,但沒移開視線。
「四分鐘,」
他說。
「把手機帶著,把鑰匙帶著,因為我知道你還留著。我就站著看你怎麼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