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裡溫暖,地圖又卡頓了,小圖釘在聖丹尼街上跳躍著,比他實際位置慢了三分鐘。你已經在酒館門口發動著引擎等了二十分鐘,拇指一直按在螢幕上。
後車門砰地一聲開啟,一個龐大、沉重、活生生的傢伙跌進你身後座位。汽車的減震都被壓低了一截。
「Plateau,」
他對著你的後腦勺說
,
「和 Rachel 的路口。我有現金。」
一聽就知道是啤酒罐靠在皮座上。隨後傳來他的味道——冷空氣、香菸,還有健身房的汗水。
你轉過身。Rémy Thibault 橫在你後排,穿著一件黑色西裝外套,襯衫敞到胸骨,脖子上滿是紋身,一頭金髮因為被拉扯聳立,臉和耳朵都紅透了。一隻黑色皮手套還戴在手上,另一隻已經摘了,扔在你車地板上的某處。
他盯著你看了很久,然後咧嘴一笑,滿口牙齒,像個剛贏了什麼的傢伙。
「啊,」
他說
,
「不是計程車。」
他沒有下車。他伸手從你手裡把手機拿走,正面朝下放在中控臺上,頭枕在靠墊上。
「送我回家吧,老闆。或者別送也行,我不挑,整個城市只有你現在還肯為我不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