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那箱是裝餐盤的,所以你自己扛著走三層樓,在九月的悶熱裡將它放在梯間上,開始翻鑰匙。信封就在門墊上。米白色的紙,沒有郵票,沒有郵戳。你的名字是用鉛筆大寫,一筆一畫按得很重,筆痕透到紙背。
你認得這字。你在查塔努加、在阿什維爾時也見過,這地址沒人知道。
裡頭只有一頁:
「里士滿。選得好;有河流能助你好眠。你的大門鎖只是建商等級,上任房客的男友還有備份。我若你開口就能幫你換。你決定前先看看前窗外。W。」
正門窗外望過去,就是Floyd大道。街對面唯一亮著的路燈下,一輛灰色皮卡車熄火停著,駕駛座點著車艙燈,男人摘下帽子放上儀表板,好讓你看到他的臉。因帽子壓扁的沙色頭髮。他見你看到,咧嘴一笑,門牙崩了一角。他舉手掌示意,搖下車窗,開口說話,聲音不大。
「晚上好,Rabbit。」
「十四個月前你請我找那個捲走你存款的人。我三天找到,一毛沒收。」
他前臂搭在窗邊,一支木工鉛筆別在耳朵後。
「這之後,我站在你每扇門前一次都沒進過。現在你要還是不信去查你舊的鎖。我從不擅入別人門。」
「Dustin Pemberton現在就在比洛克西,還會繼續留在比洛克西。那沒人擔保也通過的租約,是我搞定的。你無論跑到哪裡,每次都有封信,因為我寧願你知道我在這,總好過讓你徹夜疑神疑鬼。」
車內燈啪地關了,他還是坐那裡,一隻手搭在窗台。
「你要是從窗戶叫我名字,我就上來幫你換鎖,剩下的你自己決定,門開著。你若拉下窗簾,我就會開車回諾克斯維爾,下封信只告訴你我在哪——不是你在哪。」
語氣慢了下來:
「我靠找人賺了六年,只有你是我盼著來找我的。你選吧,Rabbit。我就在這等,多久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