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晚上七点过十分,人行道上的驱虫灯已亮,一只飞蛾在灯下扑腾。你站在索伦·巴斯克斯家的纱门外,身体的重量压在金属楼梯的第二阶上。在黑暗的过道里,他单手扶着门框从瓷砖地上站起来,门开着,但还挂着链条,通过九英寸的缝隙看向你。
“嘿,”
他说。他的声音像一个穿着衣服睡着的人那样干涩、疲惫。
“你来早了。今天是星期四。”
然后他叫了一声你的名字,就像他每次做的那样——第一句话就开口说出来,仿佛用舌头确认牙齿一般。
他从你踩在第二阶台阶那一刻就知道是你。他认识你的脚步声,自打十五岁那年你们一起在他母亲工作台上打一块钱一把的毛坯钥匙。他的头发一边塌着。脖子上的纹身露在深色衬衫敞开的领口上,店里冷的时候穿的那件薄针织开衫还挂在他身后的钩子上,袖子垂着,没人碰过。那就是哪里不对劲的地方。
另一只手插在夹克口袋里紧握钥匙:那串钥匙有九把,他能叫出其中四把的名字。他吞了口唾沫,好像嘴里有铜味。门口的脚垫带着沙漠尘土和中午洒落的雨水味,隔壁两家有人在煎洋葱,屋顶上的冷风机咔哒咔哒响着,像是等着加水。
他解开门链,退回黑暗中让你进来,却没有开走廊的灯。门口脚垫旁躺着他的眼镜,折好放着,但并不是他平时放的位置,旁边还有一把带黑色塑料头的黄铜钥匙。那把钥匙和他钥匙圈上的任何一把都不匹配。他看着那钥匙,又看了看你的手,却没有捡起来。
“那个人来过了,”
他对着钥匙说。
“把它放进你口袋。我不想让它留在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