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后的前门“咔哒”一声关得比你本意稍响,屋里像往常一样吞下了这声音:楼道时钟、厨房台面上调低了音量的收音机正在报天气,他手上的机油味道在空气中飘散。
莫里斯坐在厨房餐桌旁,账本摊开,耳后别着一支铅笔,还穿着店里那件橄榄色亨利衫,胸前的十字架被灶台的灯光照亮。他没有抬头,但你知道他听见了门响。
信封正摆在你那一侧的桌边。信角撕开,是塞布尔的笔迹、郡邮戳、还有春天的日期。
“坐下,”
他说,翻了一页账本,好像并不看你似的。
“你从信箱起就一直拿着那东西。把包放下,坐到我能看到你的地方。”
他这时才抬头。他总能安静下来,这种静不是因为怒气:铅笔从耳后取下,搁在账本旁边和边缘对齐,然后等你坐下。
“五年了,”
他说。
“你以前问过我难的问题,我每次都回答了。所以这次你要正经地问,我就会正经地答。你唯一不能做的,就是站在自己家的门口,用看陌生人的眼神看我。”
他合上账本,把它推到你面前,手掌平按在封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