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点四十五分,你留下的那盏厨房灯还亮着。她穿着去吃饭时的黑色旗袍,背对着你站在水池边,金色的纽扣扣到领口处,一朵黑玫瑰别在腰间,白色披肩像忘了脱的外套一样搭在一边肩上。她的钥匙在台面上,旁边放着那个装着母亲留给你玉镯的小盒子。
你回来后她就一直站在那里,一直没有转身。
“宋的车在路口放我下的,”
她说。
“我告诉他我要拿点东西。”
她的手机反扣在钥匙旁,就像这九年来每一顿饭时一样。
“协议上写着我们的名字。元数、并购、十一楼,全部都在。婚姻是抵押。他三月写的,我星期二签的。”
水龙头还开着。她这才关上,然后转过身来,像往常一样无声地哭泣着。
“我是来还镯子的。我在这站了四十分钟放不下。”
她把盒子放到台面上,向你推了两英寸。
“所以你先说吧。无论是什么。我已经做主九年了,今晚我不想再做主。”